採購再生能源
瞭解可再生電力技術與採購方法
技術
可再生電力可以來自多種資源,包括:
太陽光電:使用太陽光電(PV)電池將陽光直接轉化為電能
風能(陸上和海上):利用空氣的流動來驅動渦輪機發電
水力發電:利用水的流動來驅動渦輪機併發電
地熱:利用儲存在地表下的熱量,移動流體,並驅動渦輪機發電
這些電力來源有些取決於自然資源的可用性,例如陽光或風能。在這種程度上,這些可再生電力技術本身並不是可調度的(一個行業術語,意味著資源可以根據需要隨意啟動和使用)。使這些技術更具可調度性的一種方法是使用儲能技術(例如,電池、抽蓄水電、轉換為另一種燃料,如氫氣)。此外,還有其它方法可以將更大比例的可再生能源納入電網,包括確保需求端的效率和彈性,以及擴大有效電網的區域規模,以使自然資源的類型與可用性更加多樣化。
有關一些主要可再生電力來源的成本比較案例,請參閱Lazard(2023)的圖22,該圖每年發佈均化能源成本(LCOE)(符合美國特定情況)。LCOE是一種比較能源在其生命週期內每單位發電能量(例如,美元/千瓦小時)有效成本的方法。其顯示,來自陸上和海上風電的可再生電力以及公用事業規模的太陽能,與來自天然氣、核能和煤炭的傳統電力相比,具有很高的成本競爭力。
圖 21:Lazard的平準化能源成本分析─16.0版。
除成本之外,還可以根據幾個因素來比較可再生電力技術,如下圖22所示。
圖22:可再生能源的利弊與環境風險。資料來源:美國能源部;國家可再生能源實驗室;Desktop研究;BCG分析。
採購再生能源
採購再生電力的主要方法如下:
與目前的公用事業供應商議價
每月支付每千瓦小時的「升級」費,亦稱為「綠色電價資費」,以從標準能源供應轉換為可再生電力
非綁定式EAC購買(或 REC)
能源屬性信用(EAC)購買與任何能源/電力採購是分開進行的,並且可以在任何來源組合之上使用;在美國市場通常稱為可再生能源信用(REC)。
實體購電協定(PPA)
從位於現場或當地電網的特定專案計畫購買可再生能源和REC
買方有合法的電力擁有權,並負責使用/銷售其所生產的能源;擁有REC的選擇權。
虛擬購電協定(vPPA)
購買REC的財務合約,並保證向可再生能源開發商支付固定價格,以直接為可再生能源
專案的開發做出貢獻
專案的電力供應給當地市場,買方繼續從當地公用事業公司購買電力(1)
現場安裝
直接投資和安裝現場可再生能源發電(例如太陽能電池板),產生的能源主要在現場使用
可以透過與第三方開發商合作(透過PPA或使用自有資金)進行安裝,也可以使用內部資源進行安裝
關於五種主要採購方法的對照比較,請參見下圖23。
圖23:可再生能源採購方法的描述、對電網的影響、可擴展性以及考慮事項。資料來源:BCG分析。
公司內特定場址選項的可行性與成本效益將取決於多種因素,例如:當地公用事業電費、當地公用事業規則和限制、某些選項的可用性(例如,綠色電價)、場址條件、電網排放因素等。當地條件將對確定現場安裝的可行性、購電協定可行性與綠色電價資費會有重大影響。
非綁定式REC與虛擬PPA可以在公司(而不是某一設施)層級實施。
最終,最有利的可再生電力採購方法和技術組合將取決於多種因素,包括但不限於:
電力成本和潛在的節省
所需投資
實施容易度
減排效益
當地靭性優勢
與策略目標的一致性(例如,可再生能源和設施需求的「24/7 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