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arbon Tru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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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解報導格局

檢視氣候報導格局,並辨識公司的相關報導機制

氣候報導的源起

公司可能已經熟悉定期向投資人、客戶與監理單位更新公司財務績效的必要性。數十年來,企業製作年度財務報告一直是標準要求,詳細說明營業收入、現金流、獲利能力、財務風險與長期整體存活能力。投資人與其它利害關係人使用這些報導中的資訊來確定企業的財務健全狀況,並做出反映此一證據基礎的決策。

企業的財務報導是高度標準化和受監理的,這主要歸功於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在制定全球會計準則方面的工作。目前已有140多個國家要求企業使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進行報導,這有助於確保企業資訊的透明度及可比較性。獨立會計師與審計員協助企業遵守這些監理和投資人要求,並避免因發佈可能誤導投資人的低品質或不準確資訊而受到法律或財務上的處罰。

相對之下,企業歷年來沒有被要求報導氣候相關的風險與影響。然而,由於決策者對氣候變遷造成經濟影響的意識不斷提高,監理單位、投資人與消費者對企業應對氣候變遷的風險曝險及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的透明度要求越來越高。

2015年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工作小組(TCFD)成立,旨在為企業自願性揭露制定一套明確的建議。許多政府現在已經強制要求企業進行氣候報導,投資人、股東或其它利害關係人通常也要求企業進行氣候報導。在某些情況下,此報導是報導ESG風險與行動的更廣泛要求的一部分。在其它情況下,這僅限於與氣候相關的揭露—此為本章的重點。


關於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永續揭露準則的全球基線

2021年,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下成立。ISSB的任務是制定全球標準與揭露要求,以促進各司法管轄區內的公司提出一致性及可比較的報導,以協助引導資本流向長期、具韌性地轉型至低碳經濟的企業。經過廣泛的市場諮詢,ISSB於2023年6月發佈了其首次的全球永續揭露準則IFRS S1與IFRS S2。

IFRS S1:是一套揭露要求,旨在使公司能夠就其在短期、中期和長期內面臨的永續相關風險與機會向投資人進行溝通。

IFRS S2:規定與氣候相關的特定揭露,旨在與IFRS S1一起使用。該準則要求揭露:

  • 企業用於監測、管理與監督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治理流程、控制及程序

  • 企業管理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策略

  • 企業用於辨識、評估、優先排序與監控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流程,包括這些流程是否以及如何整合至企業的整體風險管理流程中並為其提供資訊,以及

  • 企業在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方面的表現,包括設定的任何氣候相關目標的進展情況,以及法律或法規要求實現的任何目標

這兩項準則旨在將許多其它報導機制合併為一個單一的全球基線。ISSB已經整合了兩個重要的報導機構:氣候資訊揭露準則委員會與價值報導基金會。 從2024年起,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CFD)的監察職責將移交給ISSB。ISSB致力於保持與其它報導機制的互通性,因此與全球報導倡議組織(GRI)已簽署一份合作備忘錄(MOU)。


氣候報導格局並不像傳統的財務報導那樣成熟,因此更加複雜,而且可能還會受制於相關變化。然而近年來,已經有一些重大干預措施試圖使氣候報導標準化,並將其與財務報導保持一致,以確保資訊揭露成為企業的日常作業。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永續揭露準則的發佈是推進報導能趨向一致的重要里程碑(請參見插圖表)。

政府、投資人、監理單位與消費者一致認為,企業氣候報導對於提高透明度及當責性,以及改善投資人、監理單位與消費者的決策至關重要。聯合國高級專家小組的報導「誠信至上(Integrity Matters)」概述了清晰、可取得和可比較的氣候報導的多重好處:

  • 領先的企業可以用使人信賴的方式展現實現淨零排放方面的進展,並向監理單位表明其支持更具企圖心的氣候政策措施

  • 公民、消費者與投資人可以獎勵這些領先者

  • 阻礙加速進展的障礙將更快地被辨識出來,對需要哪些解決方案達成共識,並與監理單位形成「企圖心循環」

  • 由於能力限制或缺乏融資管道,各實體可能無法取得進展。提高透明度有助於明確地指出及克服這些障礙(例如,透過針對投資與激勵措施的政府政策)

  • 透過公開可得的文件追蹤進度的能力有助於建立信任,展示成功的策略,並鼓勵其它企業做出具企圖心的承諾

就本質而言,良好的氣候報導能為公司的利害關係人(投資人、股東與監理單位)提供其需要的所有相關資訊,以瞭解影響公司的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以及為管理這些風險與機會採取的行動。揭露這些資訊有助於證明公司的氣候行動計畫是可信的,並藉由對公司受氣候變遷影響程度的嚴格評估,以及公司預計如何減緩風險、展開機會及減少對環境的影響。

良好的氣候報導將使不同的利害關係人能夠就公司的未來發展軌跡做出更明智的決策。正如財務報告使公司的策略更加透明一樣,氣候資訊揭露有助於投資人、監理單位與客戶瞭解公司將如何透過應對氣候相關的風險與機會,並推動減排目標的進展來確保韌性並維持企業價值。這使利害關係人能夠依據公司未來的氣候變遷風險做出更明智的決策。

主要報導機制

儘管ISSB已經為氣候報導設定了全球基線,但企業仍應熟悉許多其它氣候報導機制。氣候報導格局由三種主要類型的報導機制組成:

  • 法規:如果法規明訂了報導機制,則表示該司法管轄區的法律要求這樣做。法規因國家而異,每個監理單位都定義了必須揭露的資訊以及必須使用的標準或架構。例如,歐盟即將發佈的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SRD)要求公司依據歐洲永續報導準則(ESRS)或在英國、加拿大、巴西、歐盟、埃及、新加坡、香港、日本、紐西蘭、新加坡和瑞士實施的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CFD)一致的報導標準進行報導

  • 標準:標準規定了公司必須報導的詳細準則、指標與衡量指標。標準旨在為特定使用者提供有助於決策的資訊。氣候報導是多項全球標準的要素之一,包括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ISSB)的IFRS S1與IFRS S2,旨在為投資人使用的永續相關財務揭露提供全球基線。全球報導倡議組織(GRI)還提出了特定的氣候報導標準,以滿足更廣泛的利害關係團體的需求

  • 架構:架構提供了一種策略性的、上位的結構或方法,可以圍繞這些結構或方法製作公司的報導。報導架構的目的是定義報導的最佳實務做法。透過架構進行的報導通常是自願性的,但監理單位或投資人可能會要求企業使用特定的架構以便其獲得可比較的資訊。架構的一個例子是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工作小組(TCFD),其中包括11項關於氣候風險與機會等報導的建議

瞭解法規、標準與架構之間的區別是重要的,如此就可以辨識哪些是公司被要求必須報導的部分。企業可能還會選擇其它機制進行報導,以滿足不同使用者對報導的需求。越來越多的報導機制要求報導相同的資訊,但也存在著差異,這意味著企業必須收集不同的資訊或以不同的方式報導以符合要求。

除了報導法規、標準與架構外,還有幾種方法學標準有助於確保企業在準備報導資訊時使用可比較的方法。如此提高了企業氣候行動資訊的一致性與可比較性。需要注意的兩個主要方法是:

  • 為計算及衡量排放量,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標準與指引提供了主要方法。有關計算和衡量排放的更多資訊,請閱讀第2章

  • 為制定符合科學的減排目標,科學基礎目標倡議組織(SBTi)的淨零排放標準設定國際最佳實務方法。有關設定目標的更多資訊,請閱讀第 3 章

圖1提供主要報導機制的概要。

圖1: 提供主要報導機制的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