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與查驗
瞭解如何及何時需重新計算公司的溫室氣體足跡
企業溫室氣體核算是反映特定時間點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的盤查計算。其有助於根據既定基準年追蹤脫碳績效。為此,公司溫室氣體足跡的方法論及範疇必需保持穩定。
然而,在某些情況下,方法可能會發生重大變化(例如,如果公司被收購或撤資),並且需要更新公司過去的溫室氣體足跡,以便進行相關的績效評估。
如果公司發生重大的結構變化,例如收購、撤資或併購或有新的脫碳目標,則需要重新計算,以更新公司目標基準年的溫室氣體足跡。
結構性變化會引發重新計算,因為其將排放量從一家公司轉移到另一家公司:例如,收購或撤資會將現有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從一家公司的盤查轉移到另一家公司。對基準年排放量的任何重新計算都將取決於變化的顯著性。
然而,基準年排放量與任何歷史數據都不會因為自體成長或衰退進行重新計算。
要瞭解公司是否必需更新其基準年,有必要制定一套「排放量重新計算政策」,明確地闡明任何重新計算的基礎與背景。該政策必需確立用於決定歷史排放量重新計算的任何「顯著性門檻值」。「顯著性門檻值」是一種質性與/或量化標準,用於定義數據、盤查邊界或方法的任何顯著變化。
《溫室氣體盤查議定書》建議重新計算由下列事件引發的基準年溫室氣體排放量:
報導組織的結構性變化對公司的基準年排放量有重大的影響。結構性變化涉及將產生排放的活動或業務的所有權或控制權從一家公司轉移到另一家公司。雖然單一的結構性變化可能不會對基準年的排放產生重大影響,但一些微小的結構性變化的累積效應可能會產生重大影響。結構性變化包括:
併購、收購與撤資
排放活動的外包與內包
計算方法的改變或排放係數或活動數據準確性的提高,會對基準年排放數據產生重大影響
發現重大錯誤或一些累積性錯誤,其集合起來會有顯著影響。
然而,公司若僅為了追蹤目的,可以自由地重新計算或更新過去公司的溫室氣體足跡。
圖:因為收購而重新計算
圖:因撤資而重新計算
資料來源:企業核算與報導標準
在方法發生重大變化以提高數據準確性的情況下,也可以考慮重新制定基線,並遵循《科學基礎目標倡議》(SBTi)的指引,作為設定或更新目標的一部分。在「設定目標」中可以瞭解更多有關重新制定基線的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