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Carbon Trust
撰寫說明組織The Carbon Trust

辨識需要報導的重大議題

報導的議題取決於公司的受眾為其決策所需的資訊

大多數永續揭露要求企業依據自身執行的重大性評估報導其確立的重大議題。重大性的概念是指辨識將影響公司的議題之過程,這些議題會影響利害關係人的決策。不同的利害關係人需要不同的資訊來協助他們做決策,因此在不同的報導機制中對重大性有不同的定義。

財務重大性

一些報導架構如TCFD與ISSB,依據資訊對投資人的重要性來定義其重大性。ISSB使用與IFRS會計準則相同的重大性定義;也就是說,如果可以合理地預期遺漏、模糊或錯誤陳述的資訊會影響投資人決策,則該等資訊是重大的。

影響重大性

GRI依據資訊對更廣泛的利害關係群體的重要性來定義重大性。對GRI而言,如果資訊可以影響企業利害關係人的決策,則該資訊被視為重大資訊。這可能意味著要報導將在短期、中期或長期對人類或環境產生實際或潛在重大影響的議題。

雙重重大性

歐盟的企業永續報導指令(CSRD)要求基於雙重重大性評估進行揭露。這意味著企業必須報導從財務或影響角度或兩者兼俱的重大議題。CSRD的報導標準草案將財務與影響重大性定義為:

  • 從財務觀點來看,如果永續議題觸發或可以合理預期會對公司的業務產生重大財務影響,則該事項具有重大意義。也就是在永續發展事項產生的風險或機會對公司的發展、財務狀況、財務績效、現金流、融資管道或資金成本產生重大影響或可以合理預期在短期、中期或長期產生重大影響時。

  • 從影響觀點來看,永續議題與公司在短期、中期或長期對人類或環境的重大實際或潛在、正面的或負面的影響有關。影響包括與公司營運以及上下游價值鏈相關的影響,包括透過產品與服務以及業務關係。業務關係包括上游及下游價值鏈中的業務關係,而且不限於直接合約關係。

因此,公司報導的氣候風險與機會候選名單中的要素取決於報導機制對重大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