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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說明組織BCG

開始實施永續面的治理

如何建立治理機制以開始公司的氣候旅程 

為成功踏上實現淨零目標的旅程並向前邁進,必須建立有效且結構良好的治理程序與機制。 

透過完整考量利害關係人的需求、監理要求與商業機會的氣候企圖心,將提供據以制定氣候策略的基礎(更多相關資訊,請參閱「第 4 章:減排」)。 

公司的永續發展領導者與倡導者的核心應採取的關鍵第一步是動員利害關係人,辨識並執行優先行動(例如,量測基線、設定目標、制定淨零策略)。亦可建立由領導小組組成的高階委員會,共同考量與決定行動方案。 

建立明確的高階的當責制度與視為己任的精神,做為氣候企圖心的基石會很有幫助。例如,提名執行委員會中的業務領導人(如區域負責人、總經理等)從一開始就負責評估氣候風險與機會,或者賦予資深公關主管(communications leader)職責,在內部傳播資訊。CDP是一個致力於鼓勵企業進行環境報導的非營利組織,其建議公司需建立董事會對氣候工作的監督、明確的擁有權/管理職位與責任,以及對員工採取氣候行動的誘因(1)。如前所述,亦可提名一位領導者來推行技能提升計畫。 

此外,公司應該建立衡量與評估機制,以追蹤進度並評估永續發展行動的有效性。 

藉由這些程序與治理機制,將更能做好邁出第一步的準備、動員員工實踐淨零排放、回應利害關係人需求、把握與永續發展相關的商機以及遵守法規。公司應定期追蹤在永續發展旅程中的進展。 

重要的是要記得,雖然通常核心團隊對促進氣候行動至關重要,但核心永續發展團隊卻往往被賦予實現公司全部氣候目標的責任。這並非是一個成功的長期策略。因為要將公司轉型更加永續,必需從一開始就廣泛地賦能整個組織、共同分擔責任,包括透過衡量與評估等工作。在初始階段(例如,1-3年)之後,隨著目標的設定與脫碳路徑圖的制定,將需要更進一步、更深入地確立每個角色與職責,以及在更精細的層面上制定出氣候目標和措施,並將其推展至整個組織。稍後的「第 4 章:減量」將對此進行介紹。